| 贵阳市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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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8 10:00 文章来源: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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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见》对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的关系及不同年龄段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等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其“早参保、早受益”的政策将引导灵活就业人员中健康年轻人群积极参保,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同时,还对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以及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将这部分老年群体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使他们在年老患病时医疗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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